《青海省“十四五”生态环境监测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已印发实施,按此规划,到2025年,青海省将基本建成天地一体、上下协同、统一高效、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,构建科学独立权威高效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。
在“一张网”智慧感知方面,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将覆盖青海省全部区县和大型工业园区,挥发性有机物(VOCs)自动监测实现地级以上城市全覆盖;立体化、智能化技术装备能力不断提升。在“一套数”真实准确方面,将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责任体系,在社会生态环境监测领域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,建立“守信激励、失信惩戒”机制,督促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落实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主体责任。在“一体化”综合评估方面,青海省将与全国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平台集成联网,大幅增强数据信息的示踪溯源、互证互印、整合利用、深度挖掘能力,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、考核排名、监督预警一体推进。在“一盘棋”顺畅高效方面,省内各级生态环境监测事权将划分清晰、落实到位,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突出短板;省级现代化、市县标准化监测能力体系将进一步完善,基本形成权责清晰、运转高效、多元参与的生态环境监测运行机制。
PM2.5浓度稳定达到或优于世界卫生组织第二阶段目标,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优良,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明显提升,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显著提升
鸡政规〔2022〕7号;实施3321工程:做好生态保护红线,永久基本农田,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;实施中国石墨之都和生态宜居之城两大战略
金政办发〔2022〕17号;绿色转型成效更加显著;环境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;生态系统功能稳步提升;环境安全取得有效保障;环境治理效能明显增强
从农业、农村、农民三方面入手,着力解决农业污染源治理和可循环利用,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,提高环境质量,提高农民环保意识,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
环境质量改善,PM2.5年均浓度不超过19微克/立方米,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8%;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%以上;生态质量总体稳中向好
葫政办发〔2022〕16号;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,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,建立生态环境分区引导机制,融入京津冀协调发展战略先导区
漳政综〔2022〕34号;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;构建生态安全屏障体系;加快清洁能源建设;创新生态文明体制机制;弘扬生态文明理念
郑政办〔2022〕42号;强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,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,PM2.5年均浓度降至40微克/立方米
梧政办发〔2022〕50号;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构建绿色产业体系;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,强化温室气体排放管控;加强固废处置和综合利用
全面完成福州市下达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任务;发挥福州大学城优势.打造东南科教名城;发挥东南汽车城优势,打造八闽产业强城;打造省会宜居新城
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,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明显提升,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取得显著成效,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 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
石政发〔2022〕27号;拟建设重点项目共4大类65项,总投资27.8830亿元;绿色发展工程11项,总投资3.7153亿元;;环境质量改善27项